冀农机函〔2024〕17号
各市、县农业农村局,各相关农机产销企业: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4〕3号)有关要求,我省于2024年8月16日起暂停农业用北斗终端及辅助驾驶系统品目相关产品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后续农业用北斗终端及辅助驾驶系统品目相关产品的补贴时间和要求以我省发布的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额一览表为准。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24年8月15日
2024年8月15日




![关于印发《河北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的通知(冀科农规[2021]1号)(1)(1)](https://nongye.bingdee.com.cn/file/upload/202203/17/143311591.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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