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一渔业行政违法行为名称,规范渔业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推进渔业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提升渔业治理现代化水平,农业农村部、中国海警局制定了《渔业行政违法行为名称规范》。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与建议,请及时向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反馈。
联系人: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张宇
联系电话:010-59192927/2920(传真)
农业农村部 中国海警局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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